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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佛系Dota魔王 > 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(3000字半大章)
 
  我之所以会问同同这个问题,一来是想再试探下她现在是否单身。

  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她对我的态度。

  而第三嘛,就是想知道她对电竞怎么看。

  “我男友啊~”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,“如果他喜欢的话我当然支持啦,不过,你看过《月亮与六便士》那本书吗?我虽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,但可不想做这样人的妻子。”

  “同意。”这本书还是因为上一世同同喜欢,我特意去看过的,书里的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个衣食无忧的证劵经纪人,但却为了追逐艺术而抛弃妻子,四处流浪,最终贫困潦倒,病重而死——虽然他算是做到了灵魂自由吧,但我可不会学他。

  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话——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,满地都是六便士,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。

  所以我赶紧补充:“我当然也不是盲目追梦,我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的,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绝对的自信的,而且放心,我也有其他的途径(比特币)挣钱!”

  “哦~不过,不是说我男友吗?”同同眨眨眼,笑道。

  “哦,对对对,口误口误,我是说如果你男友这些都考虑过了,想去打职业电竞的话,你会不会阻止呢?”想了想,我又补充两句,“不过搞电竞,绝对不是最来钱的方式,高强度的训练也势必会减少他和你的相处时间,而且估计你家里人也会觉得你男友不务正业吧。”

  “不会啊,这样很酷,我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梦想,我当然也会全力支持咯。”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,但还是让我非常感动,“不过,‘他’不会一辈子都保持这个状态吧?我希望‘他’在玩够之后,能跳出这个圈子,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广阔多彩的世界。”

  “这个嘛,好吧,呃,我意思是说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,毕竟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会太长,短的两三年,长的也很难超过十年……”我内心盘算着,据我所知,媳妇虽然会支持我打职业,但她对游戏之类的是真的不太感兴趣,所以等打几年过够瘾了,我就早点退役陪她去环球旅行好了,“啊,对了,时间不早了,咱们赶紧去演唱会吧。”

  “好啊。”

  原来我经常不能理解看个演唱会而已,为什么那些观众能把嗓子喊哑,而且后劲贼大,散场半天都不能从那个状态里出来。

  直到今天亲身体验一次,才算有点理解了——

  毕竟当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丝中间,

  又听着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声,

  再加上设计精巧,环环相扣,能将人情绪层层推进的曲间串联,

  想不跟着嗨都不太可能,于是演唱会全程基本没人坐着,全员挥着荧光棒、应援牌又蹦又跳又唱。

  甚至曲间同同坐下歇会喝口水,旁边一个妹子还不乐意了:“站起来,阿信让你坐下了吗?”

  同同:“←_←”

  我也是无语,这哪家绳子没拴好,放出来条奇葩啊?秒顶回去:“用你管?大姐看清楚这tm是舞台不是讲台,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们高中的班主任,他又不会指着我们说——那个谁谁谁啊,刚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应援节奏,明明知道今天要听演唱会,昨天怎么不做好预习?……”

  我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刚才烦人的妹子直接说傻了,而同同听我这一通比比,扑哧一笑,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。

  按我对她的了解,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分明在说:“你怎么那么贫啊?不过我喜欢~( ̄ˇ ̄)”

  这时,下一首歌也开始了,《如果我们不曾相遇》——

  “如果我们不曾相遇,

  我会是在哪里?

 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,

  不存在这首歌曲。

  每秒都活着,每秒都死去,

  每秒都问着自己,

  谁不曾找寻?谁不曾怀疑?

 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?”

  听着这歌词,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,是啊,如果我们不曾相遇,我们都会怎么样呢?

  也许照样可以活的很好吧,但——

  “那一天,那一刻,那个场景,

  你出现在我生命!

  从此后,从人生,重新定义。

  从我故事里苏醒。”

  在遇到同同前,如果说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友,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,但心里也就是想划拉个眼媚胸翘,长腿细腰的女妖精吧。

  直到遇见你,我才知道自己喜欢——

  外貌怎样还是其次,关键带到外面落落大方,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闹——当然这身材,这颜值嘛,嘿嘿,简直是美丽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在她身上达到了一种奇妙结合。

  而且记得第一次七夕,本来说好我下班去接同同,奈何我正好赶上了大堵车,让她下班后生生多等了近两个小时。

  我心说完了,这换我我肯定也得不开心啊,但不成想,见面后同同第一句,不是埋怨,而是宽慰,并表示堵在路上好几个小时辛苦了——懂得心疼人,才配叫可心啊。

  还有一次,我陪她布置新租的房子,这事要换我,心想反正是一个人住,反正是租的别人家房子,还布置个啥?干净能住就得了。

  但她却从架子到窗帘,从墙上贴纸到糊窗子的海报,一点一点自己挑,自己收拾,自己布置——也正是这次,让我对“生活的仪式感”这个词有了正面的感受。

  以及仍记得在普吉岛的沙滩上,与我这种不喜欢张扬,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安静待着的人不同,同同却像烟花般灿烂、有力,为了能拍出张理想中的照片,可以连蹦带跳的来来回回不知疲倦,就连我,在她笑容的感染下也觉得自己充满了能量。

  等等等等……

  总之,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,从此以后,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

  “晒伤的脱皮,意外的雪景,

  与你相依的四季。

  苍狗又白云,身旁有了你,

  匆匆轮回又有何惧?”

  这歌好像就在说我一样哎,重生,轮回又如何?

  只要你还在我身边,又有何惧?

  这时同同仿佛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,随之转过头来。

  本来同同以为,我被发现后会像其他人一样立刻错开视线,却不成想我不但丝毫没有回避的意思,反而眼神还愈发热烈,倒是搞得同同自己先不好意思对视了。

  甚至同同颇为不解,为什么我的目光里饱含深情与坚定,完全不像那些精虫上脑的色胚,或者一个初识之人。

  “我去,难不成我像韩剧女主一样失忆过?而他是我前男友?”同同脑洞大开,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爱看的各式韩剧桥段,以及“但这男主的颜值也忒低了吧?”╮(╯▽╰)╭

  “偶然与巧合,舞动了蝶翼,

  谁的心头风起?

  前仆而后继,万千人追寻,

  荒漠唯一菩提。

  是擦身相遇,或擦肩而去,

  命运犹如险棋。

  无数时间线,无尽可能性,

  终于交织向你。”

  这段歌词其实是mv里的一个转折,在此之前,歌中的男女主各种甜蜜,用mv里的话说就是——

  【那一年,我17岁,他17岁,我们在生命里相遇。】

  【那一年,我19岁,他19岁,我们是再也无法分割的双翼。】

  【那一年,我22岁,他22岁,我们并肩飞过人间无数风景。】

  然而,

  【那一年,我24岁,他24岁,那一天,他始终没有出现……】

  “那一天,那一刻,那个场景,

  你出现在我生命。

  未知的,未来里,未定机率。

  然而此刻拥有你!

  某一天,某一刻,某次呼吸,

  我们终将再分离,

  而我的,自传里,曾经有你,

  没有遗憾的诗句。

  诗句里,充满感激!”

  一曲唱毕,但我还是不能从歌中出来,我清楚的记得mv中,不仅男主再也没有出现,而且——

  【那一年,我30岁,他24岁,我幻想可以再与他相遇,地球某个角落。】

  【那一年,我32岁,他24岁,我带着不再变老的他旅行。】

  【那一年,我35岁,他24岁,我想他是真的离开了。】

  【那一年,我55岁,他24岁,我依然想念他。】

  “在茫茫人海中,遇到那个对的你,是一种奇迹。”台上的阿信说道,简直就也是我的心里话,“所以感谢,所以珍惜,这样哪怕日后不得不分离,我们也不会后悔……”

  在这种氛围中,我和同同的距离也悄然靠近了,难得看到老婆大人略带羞色,我忍不住就把手也慢慢伸了过去,然而——

  旁边那妹子就又开始了:“要我说男人都不靠谱,其实这个mv也不一定就是指男主死了,可能是他始乱终弃呢。”

  一句话,把刚才好不容易烘托出来的气氛瞬间整的稀碎。

  当时我就和老婆异口同声吼回去:“你别(四声)说话了,阿信让你交头接耳了吗?!”

  对面那妹子都被我俩呛傻眼了,心想卧槽?这么齐?你们难不成还提前排练过?

  我俩当然不可能是排练好的,但正因此,才更为难得和搞笑——尤其我这个四声的“别”,纯属上辈子被老婆的东北腔传染的。

  忍不住相视一笑,可能,这就是缘分吧。

  此时,纵然身边人海沸腾嘈杂,但你我的世界却静谧祥和。

  如果说摇曳着荧光棒的观众席宛若夜空,那映着彼此的双眸,就是最亮的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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